總是難以回想2011年的十一月自己做了些什麼,原來是在越南作異鄉游子一枚。
想把近乎半年前的旅程重新翻攪--僅憑藉隨手拍下的照片、捨不得丟掉的各種憑證,還有一股不願屈服於時間洪流的意志,我重返網誌一途。
(是的,我離那個不知所云卻詩意連篇的日子遠了,整日的書寫只剩下公文文書。是的,我還曾倚賴著臉大神的Note功能,並且看待讚數如同稿費。的確應該先閱讀一下估大人的隱私權政策,確定會不會哪一天在我好不容易摸透怎麼修剪我的小花園,估大人卻莫名劃上幾條時間軸,把花園的資訊直接上架。)好好一個書寫活動,總是穿插著渴望免費的publicity,以及望塵莫及的隱私罩。
十月,我跟同事訂了機票、旅館(喔不是很夯的機加酒),在十月底開始了近一個月分的出差兼旅遊。以下為保護當事人(尚未取得公開之同意),各以領隊和同儕分別稱之,一行人加我總共三位,恰好的護照上姓氏還都是L開頭呢(總是在意巧合的傢伙)。
剛抵達胡志明市機場,領隊與同儕都十分睿智帶了母子箱。只有年少無知的我,還未領悟這趟旅程的"重量"。
每個城市或聚落都有它自己可愛-好吧,用中性點的字眼-特別之處。記得同儕說過,胡志明市的機車大陣就像一支隱隱有指揮(並不是指涉貴賓您所見到的警察)的交響樂團。中肯,也入境隨俗的加上越南人的浪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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